大型衡器檢定的標準砝碼替代法
在衡器檢定中,尤其是大型衡器的檢定和自動衡器的檢定,有時無法采用上述的直接加砝碼法,需要采用在質量檢定系統表中沒有的一些方法。
其中常用的是“標準砝碼替代法”,經過理論上的分析基本上也能夠滿足“其測量不確定度不大于被檢衡器大允許誤差MPE的1/3”這一原則要求,并且還具有使用方便的特點,在衡器檢定實踐中具有很強的生命力。
大秤量在幾噸、幾十噸以上的衡器,以前的檢定都是使用大量的20kg砝碼,用人工搬運的方法一步步地檢至大秤量。
貴州地磅由于這種方法工作量大,有很大的局限性,后來大型衡器檢定使用了500kg -1000kg圓柱或矩形的大砝碼,再配備之相應的運輸、起吊設備,構成一臺檢衡車。
配備足量的標準砝碼,由檢衡車多跑幾趟拉足砝碼實現對zui大秤量的檢定,這種方法僅適用路途近的場合。由于費用較大、極為不經濟,應用比較少。
另一種方法是配備量的標準砝碼,在檢定現場尋找合適的“替代物”,采用標準砝碼替代法實現衡器zui大秤量的檢定。
標準砝碼替代法是對大型衡器檢定時,由于準備的標準砝碼數量又達不到衡器zui大秤量所需的量,就可用恒定載荷代替標準砝碼進行檢定。
方法是:先將檢定現場所有的標準砝碼放到被檢衡器上,檢定至需要進行替代的秤量,記錄下該秤量誤差和找化整前誤差(閃變點)所用小砝碼的量,然后將標準砝碼卸下(注意不要空秤),將替代物加到衡器承載器上,并通過加減小的替代物恢復到該秤量的實際誤差,此時“閃變點”處所用小砝碼要與替代前的一致。
此時就可以再向衡器加上前面被替代下來的標準砝碼,進行更大秤量的檢定,直至所有的標準砝碼又都加到衡器上,再進行砝碼替代,這樣重復替代幾次直檢至衡器的zui大秤量。
在砝碼替代過程中必然會產生的方法誤差,而這些誤差主要是由被檢衡器重復性造成的,故標準砝碼的替代法應當對被檢衡器的重復性提出相應要求。具體規定是:
“當被檢衡器的zui大秤量大于1t時,可使用其它恒定載荷替代標準砝碼,前提是至少具備1t標準砝碼,或是zui大秤量50%的標準砝碼,兩者中應取其大者。在以下條件下,標準砝碼的數量可以減少,而不是zui大秤量的50%。
若重復性不大于0.3e,可減少至zui大秤量的35%。
若重復性不大于0.2e,可減少至zui大秤量的20%。
重復性是將約為zui大秤量50%的載荷在承載器上施加三次來確定的?!?/span>
從以上規定可見,當檢定小于1t的衡器必須配備與被檢衡器zui大秤量等量的標準砝碼。當檢定大于1t的衡器時,才可使用標準砝碼的替代法,但是必須具備1t的標準砝碼。
對于小于1t的衡器,法定是不能使用替代法的。